“晋江维权VS哇唧唧哇:版权之争,谁在越界?”
近日,晋江文学城指控哇唧唧哇未经授权拍摄微短剧《偷偷藏不住之许你》,称其违反合同约定,而哇唧唧哇则坚称“网络剧”定义包含微短剧形式,双方各执一词。
版权保护不能模糊,商业改编必须尊重原创底线。 **论据1:权衡利弊——放任模糊定义,行业将陷入混乱** 如果放任“网络剧”定义被随意扩大,未来任何公司都能以“微短剧不算侵权”为由二次改编,原创作者权益将彻底失控。反之,明确边界才能保障创作生态。
**论据2:不同视角——资本逐利VS作者维权** 哇唧唧哇认为“合同允许”,但晋江强调补充协议已禁止二次改编。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,而作者需要法律保护。若合同解释权全归资方,创作者将沦为弱势群体。
**论据3:维度升级——版权纠纷频发,行业需规范** 从历史看,晋江多次成功维权,但侵权仍屡禁不止。若此次哇唧唧哇胜诉,未来短剧市场可能沦为“改编乱战”,最终伤害的是整个IP产业链的健康发展。
版权不是文字游戏,合同条款必须清晰。支持晋江维权,不是“小题大做”,而是为行业立规矩!
晋江与哇唧唧哇版权纠纷落幕背后的行业警示
2025 年 7 月 4 日,哇唧唧哇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正式致歉,宣布即日起永久下架网络微短剧《偷偷藏不住之许你》,为持续九天的版权纠纷画上句号。这场原定于 6 月 26 日上线的微短剧,意外引爆了网文平台与影视公司间的版权界定之争。
争议始于合同条款的灰色地带
根据双方披露的合同细节,2019 年签订的主合同将 "影视改编权" 定义为包含网络剧等传统影视形式,而 2025 年签署的补充协议则新增 "不得将改编作品二次改编为微短剧" 的约束条款。晋江文学城主张,微短剧作为新兴影视形态,已超出既有授权范畴;哇唧唧哇则援引原始合同中的 "网络剧" 定义,认为短视频形式属于该范畴的自然延伸。这种认知分歧暴露了行业协议面对业态创新时的滞后性 —— 当微短剧市场在 2023 至 2024 年间爆发式增长时,多数存量合同尚未明确界定其版权归属。
行业规范与商业利益的博弈
在纠纷白热化阶段,晋江连续发布三份声明强调创作者权益保护,数据显示其平台当前运营的影视改编合同中,明确标注微短剧授权的不足 15%。这种集体性疏忽在微短剧产值突破 3000 亿大关的当下,已成为悬在行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反观制作方阵营,超过六成影视公司存在 "借道改编" 现象,将长剧素材二次剪辑为微短剧,其中获得正式授权的不足三成。
纠纷落幕的深层启示
此次和解看似是制作方的让步,实则折射出行业规则重构的必然趋势。版权方开始要求分账模式从单一的买断制转向播映分成制,某头部平台近期推出的 "阶梯式授权" 系统,允许根据剧集时长、平台渠道进行精细化的权益划分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2025 年实施的《网络视听内容版权保护条例》已明确将微短剧纳入独立版权管理范畴,未来类似纠纷将直接触发法定赔偿机制。
这场历时九天的版权拉锯战,恰似一记警钟敲响在行业转型的十字路口。当微短剧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发展,从业者既要保持对新兴形态的敏锐触觉,更需建立与时俱进的版权意识。正如《偷偷藏不住》原著作者在事件平息后所言:"创作火花的迸发,永远不该以规则失序为代价。" 这或许正是此次纠纷留给行业最宝贵的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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